招标信息

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及无人机保险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07
项目名称: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及无人机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958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958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TZB-2025-0101;

2、项目名称: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车辆及无人机保险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489583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采购内容:车辆及无人机保险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9、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商业保险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提供供应商法人或者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供应商是地市级(含)以上分支机构的,须同时提供法人机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法人机构)专项授权书扫描件)。(2)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资质(提供供应商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核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3)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组织、管理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7)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7日  至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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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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