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高铁站东广场及地下空间标识标牌制造商采购比选公告
2025-01-07(一)项目名称:贵安高铁站东广场及地下空间标识标牌制造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DCZC
(三)采购内容:采购贵安高铁站东广场及地下空间标识标牌制造商(其他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四)采购数量:1家。
(五)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预算金额:150000.00元。
(七)最高限价:15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公司或部分其他组织,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
2.提供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特殊资格要求:/。
(八)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引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不具有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二)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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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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