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区科小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7项目名称:常州钟楼区科小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服务项目
遴选内容:本项目为常州钟楼区科小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户的开设,提供基金资产存储、安全保管、划拨、使用、监督、清算等服务内容。其他具体要求详见 项目需求。
项目预算:本项目无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托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如遇服务期届满后尚未完成下一期托管银行选定的情况,其托管义务持续到选定下一期托管银行并完成托管变更之日)。常州青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年度对托管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若评估不合格的,可提前终止托管协议。因上级单位或内部管理的要求,与托管银行继续履行托管义务发生冲突的,可提前终止托管协议。
二、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分公司参与项目,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基金托管业务方面最近3年无重大过失以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以评审开始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成立时间在5年以上的商业银行(提供营业执照);
(2)有完善的基金托管、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提供证明资料);
(3)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具有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提供证明资料);
(4)具有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经验(提供证明资料);
(5)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为商业银行总行或其分支机构,且在常州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本地常驻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提供证明资料);
(6)本项目接受法人企业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遴选,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7)如总公司参加遴选的,应提供基金托管资质证明、《金融许可证》;如分支机构参加遴选的,应提供总公司基金托管资质、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及总公司授权书。
注: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参与遴选,总公司不得与授权分支机构一同参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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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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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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