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公资采202594号平顶山市叶县一号公路辛店镇示范片区顶层策划设计打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叶县一号公路辛店镇示范片区顶层策划设计打造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980000元

最高限价:29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594号-1

第一标段

2980000 

29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叶县一号公路辛店镇示范片区顶层策划设计等综合方案编制;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政策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08日 至 2025年02月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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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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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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