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4000元

最高限价:354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发药机维保项目

354000

354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院区门诊药房自动发药机的维护、保养、调试、软件升级、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截图保留查询日期,如无日期视为未提供,采购人随时保留查询的权利);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其提供虚假资料将被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的法定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不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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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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