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主要工程内容

蓝海新材料项目建设,建设2×5万吨/年 POE 装置、20万吨/年 FDPE 装置、10万吨/年1-己烯/1-辛烯装置、2×2.5万吨/年乙丙橡胶装置、2×1000 m3(N)/h电解水制氢装置、100万吨/年蒸汽裂解装置和25万吨/年EDH装置,生产125万吨/年乙烯等中间产品,乙烯进一步延伸产品链,建设溶液法FDPE、POE、气相法FDPE、醋酸乙烯等装置,生产高端聚烯烃产品。本项目的主打产品为乙烯下游POE、溶液法FDPE、气相法FDPE、1-己烯/1-辛烯、PP、VAM、液氨、MTBE、裂解汽油、配套储运、公辅及厂外工程等设施。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申报完成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蓝海新材料项目(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和乙烷轻烃综合利用生产高端化工新材料项目)工程创优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建设单位创优资料的编制、预审、联审等,协助创优任务分解,配合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创优管理体系文件;

(2)指导各参建单位开展创优工作,并协助组织项目创优各阶段会议;

(3)审查各参建单位创优计划,并监督创优计划执行情况;

(4)组织工程创优专家对项目组及参建单位开展咨询、培训、检查、指导;

(5)负责施工过程中创优所需的影像资料采集和编制;

(6)结合项目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管理和技术难点,编制创优总结;

(7)负责申报省部级、国家优质工程资料,办理申办优质工程手续;

(8)负责项目创建省部级、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所需要的其他技术服务;

(9)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聘请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创优专家赴现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10)招标人其他与创优有关的工作。

2.5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工作业绩(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3.5.1—3.5.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5.4项由投标人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6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3.6.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工程创优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服务或监理服务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工作业绩。

资料证明形式:

1)须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2)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②合同主要页及投标人任命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其他人员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资料证明形式: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3.8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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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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