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新立街道综合项目性磋商公告

2025-01-08
项目名称:新立街道综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1118万元

最高限价:88.111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8.1118 88.1118 其他服务 此项目包含河湖管理整治、排水管线养护管理、口门封堵、污水收集罐抽水、防汛物资补充维修及排水泵站养护、防汛抢险机械费、油料费及人工、林木病虫害药剂防治人工机械费等日常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2021〕12号规定及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 注 :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到 2025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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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