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宁乡市东城新建防涝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招标公告

2025-01-08

1.项目概况

1.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宁乡市东城新建防涝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宁乡市东城新建防涝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2024】42号,项目业主为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本项目为依法分包招标,由总承包人招标,招标人为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5379.2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名称:宁乡市东城新建防涝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

1.2.2招标人: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

1.2.3招标货物基本情况:宁乡市东城新建防涝泵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暂估价),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具体情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有关指标,说明招标货物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等。)

1.2.4招标货物金额:□估算¥(小写)元

□预算¥(小写)元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9690828元;

1.2.5√交货期:招标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天内提供相应货物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如因招标人现场原因不具备发货条件,工期将顺延具体发货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工期:;

1.2.6招标货物?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地点:;

1.2.7标包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包(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1.2.8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包括挡渣栅条、格栅除污机、潜水轴流泵、电动蝶阀、带式输送机、高低压配电柜、自控设备、监控设备、流量仪表等设备,包含了采购、质保、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2.9质量要求:货物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强制标准、国家相关规范,满足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1.2.9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自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日起24个月。

2.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质,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主要货物[潜水轴流泵]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资质等);

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类似业绩:√不要求,□要求,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有两家或以上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则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同时废标;

2.5.2其他: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2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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