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束河中心校中海完小教学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81.项目编号:HB-
2.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束河中心校中海完小教学楼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12971.81 元。
5.最高限价:512971.81 元。
6.采购内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中心校中海完小教学楼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中的全部内容(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本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自
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新成
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本项
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
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 2023 年 1 月至本项
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
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 相 关 要 求 , 供 应 商 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
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对符合要求
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01 月 03 日至 2025 年 01 月 0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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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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