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2-2025年度抚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7
项目名称: 2022-2025 年度抚州市 (含县、区 )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政府采购

定点印刷项目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定点期限

服务对象

2022-2025 年度抚州市 ( 含县、区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

包括各类表单、证件、证书发票、收据等票据的印刷服务;文件印刷服务;公文用纸印刷服务;资料汇编印刷服务;信封印刷服务:日历、名片、卡片、广告等的印刷服务;其他印刷服务。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05 月

10 日(如遇上级及抚州市政府采购政策变化,抚州市财政局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抚州市 ( 含县、区 ) 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注:上述印刷业务不涉及国家机密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按以下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中国公民 )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2021 年 04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 2021 年 04 月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2021 年 04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至开标截止前投标人信用证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在开标前尚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公司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中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办理好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审核,确认其中标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其中标资格无效。)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投标人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提供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 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04月 18日至 2022年 05月 0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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