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青山湖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1-07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50万m3/d,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新建提升泵房1座,高效沉淀池2座,回转式过滤器1座,变电所1座等,对已建缺氧池进行MBBR改造,增加浓缩机房至污泥处理处置中心的输送设备及管道。对已建AAO缺氧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收集处理。
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省优;
6、招标控制价: 82549250.49元 ;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期: 9个月(270 日历天);
三 、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信用机构代码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且为单位任职员工,提供身份证及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6、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不小于30万吨/日且单项合同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类似工程业绩,同时该工程获得过省优工程(含直辖市,不含结构优良工程奖)或者国优工程。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报告;(4)获奖证书原件及获奖网页公示查询截图。
7、具有良好的从业经历和社会信誉,未被江西省境内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内。
8、在本项目开标前外埠来赣企业及拟派人员已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完成信息登记。
9、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关的进赣手续。施工单位应提供经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并提供6个月社保证明。
注: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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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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