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美丽示范村及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1-0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平美丽示范村及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经由乐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发改环资字【2018】3号立项批准建设,现针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乐平市建设局。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乐平美丽示范村及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
2.2 招标单位:乐平市建设局。
2.3 建设地点:乐平美丽示范村等10个村,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周边等8个村。
2.4 拟建规模: 建设上述18个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处理量达约2000 吨/日,同时对村庄水环境进行防治与修复。
2.5 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2.6 招标内容:
2.6.1 设计内容: 乐平美丽示范村和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周边村庄(共18个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服务范围含整体方案设计、单个村庄治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修建性详细方案以及施工图设计和与其有关的技术服务;
2.6.2施工内容: 乐平美丽示范村和磻溪水和官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周边村庄(共18个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和村庄水环境防治与修复;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 7 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 8 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2015 新标准 ) 二级 ( 含 ) 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 本项目严格执行赣建办【 2017 】 14 号文规定,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施工单位须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设计单位企业信息公示中须体现与本工程所要求资质已备案登记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
3.5.2 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5. 3 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需提供关键人员(八大员)相关证书。证书需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财务及信誉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近一年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的承诺书原件;(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承诺书);
3.9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各潜在投标单位如不能提供有效的检查机关无犯罪档案信息查询结果的,可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公司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并作为废标处理。(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10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10.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三 个且 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10.2 联合体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10.3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10.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10.5 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10.6 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10.7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10.8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工程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 1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2开标会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人(由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担任)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证出席开标会并现场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开标会。
以上材料在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施工资质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即可)。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8 年9月2 7 日至 2018 年1 1 月 12 日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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