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07
一、工程基本概况

1 . 项目名称:彭泽县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EPC(二次招标);

2 . 建设地点:江西省彭泽县黄花镇马路口村乱石湾( 271县道北);

3 . 建设规模及内容:乱石湾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建设项目封场面积约 3.2万 m2,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 140-2010)封场类别为Ⅳ类。建设内容包括:①主要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及防渗、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道路、雨水沟、环境与安全检测系统等工程。封场覆盖采用 1.5mmHDPE防渗土工膜 +100cm厚压实粘土的复合封场覆盖系统;地下水污染控制采用防渗幕墙的垂直防渗系统;对垃圾填埋气体进行导排处理;②生态回复工程:主要包括植被绿化等。封场绿化采用“种植草皮”;③渗沥液收集及处理:渗沥液收集及处理主要包括渗沥液收集系统及 1个处理规模为 60吨 /日的渗沥液处理站及设施设备等;

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采购、施工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全面完工、移交。

二、资格条件

1. 投标企业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家,联合体必须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 5年( 2013年 11月至 2018年 10)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少于 1500万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分别提供)【①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等中的任意二项及竣工验收材料(必备) <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4. 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5. 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施工项目经理担任。

三、

网上下载起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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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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