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内容:拟采购2套宽带业务感知系统,145套采集设备。
交付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实现家庭宽带用户的业务质量监控和管理。
交付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或预估采购数量完成(先到为止)。
采购预算金额:1392万元(不含税),1572.96万元(含税)。
1.2 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1:华为业务区域,总采集能力6420Gbps,支持活跃宽带用户数不低于200万,预算金额(不含税):1027.2万元;
标包2:中兴业务区域,总采集能力3040Gbps,支持活跃宽带用户数不低于60万,预算金额(不含税):364.8万元。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宽带业务感知系统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2,293,000元,采集设备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70,000元;标包2宽带业务感知系统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695,000元,采集设备投标单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73,200元。投标人任何一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产品须与所投标包现网BRAS设备、综合网管对接和被纳管(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投标;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7时30分至2025年1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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