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春晚会舞美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8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单价金额(万元) |
采购数量(场)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迎新春晚会舞美设备租赁 |
详见附件1 |
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3日 |
广东省广州市 |
4 |
2 |
8 |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8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供货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2023年12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会保险基金);2023年12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和挂靠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报价。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不得有外资(含港澳台)独资的企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3日10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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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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