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部静态标识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1-09
1.谈判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为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部所需静态标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谈判谈判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
2.2项目概况: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施工项目,位于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以南、规划三路以东,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建设门诊楼、医技楼、病房楼、医养结合中心建设,购置先进专业医疗设备,并安装相关配套设施,规划床位总数8 00床。

2.3谈判内容:

序号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包件编号

所属项目.项目简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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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东营五院

2.4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6)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是
(7)其他要求:单击此处直接编辑。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6 09:00:00之前……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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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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