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尾矿浆加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尾矿浆加工回收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尾矿浆加工回收利用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镇康县振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村 。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估算金额900万元(含税),两年 。

2.3服务周期:2025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合同一年一签。

2.4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振兴选厂生产组织计划,由投标人自筹资金建设尾矿浆加工回收利用生产流程和堆场,将招标人生产排放的全部尾矿浆进行加工回收并依法合规的处置利用,干基量约30万吨,溢/短装比±3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需求任务书。2.5质量要求:依法合规的处置利用。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1.2未被宝武集团、昆钢公司、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3.1.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1.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09日12时00分至2025年01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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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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