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年产950万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1.招标条件

年产950万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以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1-330213-04-01-694871备案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宁波锦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0931.52万元。建设规模:地块用地面积61905㎡(92.7亩),总建筑面积约138375㎡ (其中地上面积135971㎡、地下建筑面积2404㎡)共17栋厂房;4栋配套用房(门卫、变电房、物业办公)。
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东至用地范围线,南至聚银路,西至聚潮路,北至用地范围线。
2.2招标范围:整个项目的勘察(初勘、详勘)、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配合服务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设计概算:暂定35678万元,具体以经批准的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用为准。
2.4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21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180日历天(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勘察设计深度,所有勘察设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核且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产950万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0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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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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