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年全市体验终端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2025年全市体验终端租赁服务项目,预估含税金额为600万元。

1.1.2招标内容:主要涉及全市范围内周期为1年的手机、腕表、泛智能终端等体验终端的供货、3年期的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年★。

1.1.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具体标准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1.5承包方式:/。

……

1.2 本项目划分四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4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份额预估

中标人数量

份额1

240

40%

1

份额2

180

30%

1

份额3

120

20%

1

份额4

60

10%

1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2.1.1主体资格: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终端销售或终端租赁服务)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有效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2.18投标人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2.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2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在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单位中有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同等职务),该两家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

2.3.3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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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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