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2025-01-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重新采购第1次)

项目内容:

1、货物名称:全自动内镜清洗消毒机(重新采购第1次)

2、数量:6

3、单位:套

4、备注:拒绝进口

5、投标最高限价(元):690000

公告截止日期: 2025年1月20日 14时30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9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所有信息(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包括基础信息,企业自行公示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加盖投标人公章);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产品所涉及的耗材必须开具单独的耗材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授权对象、授权起始时间,授权方不得以项目名称、医院科室进行授权,否则视为无效。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1月10日 09时30分

交易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4年1月16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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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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