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购置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09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购置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TJTF-202

二、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计算机采购,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采购共60台台式机,预计单价不超过8500元/台,第二标段:17台笔记本,预计单价不超过8000元/台。两个标段均包含全部所投产品的设计、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项目预算

共计64.6万元(人民币),其中:                                           

第一标段预算:51万元;

第二标段预算:13.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具备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通过截屏的方式并打印留存,截屏内容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四)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如为代理机构授权,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代理机构与生产厂家之间的销售授权证明),将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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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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