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曲靖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领克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09

1、 采购条件
曲靖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领克中心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曲靖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曲靖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领克中心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曲靖市。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采购范围:曲靖港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领克中心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含部分墙体的拆除、地面、天棚拆除,室内的装修及室外外墙的装修、水电安装等。

2.5 工期: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6)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法定凭证)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取消年检的,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
具备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注:成立不足 3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若为 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3 信誉要求: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各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谈判小组评审。

3.4 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

(2)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且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于 2025 年 01 月 08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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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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