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无锡联通江阴物料零星搬运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5-01-0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无锡联通江阴物料零星搬运需求,现对2025年无锡联通江阴物料零星搬运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2025年无锡联通江阴物料零星搬运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为江阴物料零星搬运服务工作。

1.3预算金额:6.44万元(不含税)。

1.4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选金额执行完成(以先到为准)。

1.5服务地点:无锡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本项目评审价格为“折扣”,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折扣95%,应答人“折扣”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份搬运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9日18时00分至2025年01月14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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