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羊角塘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2025-0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羊角塘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工程), 项目 招标人为 安化县城乡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安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羊角塘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设计供水规模 3500m3/d,以新兰冲水库为供水水源,重力自流输送至新建羊角塘水厂,水厂处理后重力自流直接向老羊角塘水厂、金鸡水厂及其附近供水区域供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重力取水管道约9公里,新建取水井及净水厂各1处,敷设配水干管约21公里,配套建设生产管理用房等;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羊角塘镇集中供水工程管材和配件采购(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招标金额约 429.17万元。

2.3 交货期: 根据土建工程施工进度和招标人要求供货。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2.5 其它: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实际管理关系的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 ?制造商(PE管及球墨铸铁管制造商) □ 代理商的 投标;如允许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或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管材),且在有效期内(若卫生许可批件审批权限下放,则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审批权限下发的文件和审批权下放后审批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4 业绩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月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管网类似项目供货合同业绩。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 市场 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 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 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单位为PE管材制造商,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第 3.1 款、第3.2 款、第 3.3 款要求。(2)资格业绩和评分业绩均以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年04月29日~2024年5月 20日17时止 (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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