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09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采购,招标人为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最终用户(建设单位)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一阶段项目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采购(招标编号:0866-25B2SXQY0030)
2、项目概况: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以下简称“一阶段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通过煤热解、煤/半焦气化及下游深加工技术系统集成,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探索煤基烯烃和煤基芳烃耦合发展的新路径,生产高性能材料、电池电解液溶剂、可降解材料及特种油品等4大类高附加值产品,实现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一阶段项目分为一阶段一阶段项目和后续项目。一阶段一阶段项目主要建设560万吨/年煤制甲醇、148万吨/年甲醇制烯烃及下游深加工装置,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SAP等8类产品合计277万吨/年。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物为12套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包括但不限于12套煤粉收集器本体(所有介质进出口法兰、垫片、配对法兰、螺栓、螺母以及紧固件等)、氮气炮48套、氮气缓冲罐12套,安装在备煤框架顶部,分离过滤来自磨煤机的煤粉以及热惰性混合气体,采用立式结构,设计规格为:入口煤粉正常流量为119.6t/h(最大流量达158.2t/h),排放气体中煤粉含量最大为10mg/Nm3,最小过滤面积为13160㎡,滤袋直径130mm,滤袋长度8m,设计温度为150℃, 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套气化装置煤粉收集器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防锈、涂漆、包装和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调试、开车、操作手册)、开车及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与其配套的安装及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所有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2026年1月9日前全部交付(分批次交付,交付时间以最终用户具体通知为准)但卖方供货范围内地脚螺栓、螺母、垫片需按照最终用户要求在土建施工阶段提前交付(交付时间以最终用户具体通知为准)。
6、质保期:自最后一台/套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最后一台/套设备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设备未通过最终用户验收除外),以先到时间为准。在质保期间,如需质量问题更换某一零部件,此零部件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三个及以上煤粉气化项目配套的过滤面积不小于4000㎡过滤设备的设计及制造的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
4、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月9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15日18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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