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01.1项目编号:采购计
1.2采购编号:采购计
1.3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152.16万元
1.6最高限价:152.16万元
1.7采购需求:松原市宁江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8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1.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内完成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4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凭证,或用人单位参保证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文件。
2.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出具的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
2.7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9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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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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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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