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2025年计划活化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1-10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化剂 |
投标企业型号 |
吨 |
1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合成氨装置区使用的活化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如技术要求与方案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方案内容为准。
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产品标准要求
2.4.1.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号。
2.4.1.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2.4.1.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4.1.4生产厂企业标准中分析项目的检测要执行对应技术要求中的检测方法。如包含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检测项目,入厂检测以对应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测方法为准。
2.4.2本次签订代储代销协议,协议到期后或协议数量执行完毕自动终止。卖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库存未使用货物提出进行返厂,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买方不承担责任。
2.4.3若第二次参加投标的仍不足三家,直接开标转谈判;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进行评审,对价格进行商务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和贸易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如为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
3.2.如为贸易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提供承诺,承诺中标后可以与使用单位签署三方(中标人、生产商、使用单位)技术协议。
3.3.提供制造商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查询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须提供制造商企业简价、产品说明书、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执行的标准(国标或企标)。
3.5.业绩要求:大庆石化公司合成氨装置净化脱碳溶液设计使用的活化剂是美国UOP公司产品ACT-1活化剂。本项目是进口活化剂ACT-1国产化替代应用,要求提供在2020年到2024年期间,在国内合成氨装置中成功使用业绩(替代ACT-1活化剂),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业绩需要附证明材料:使用单位出具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含有以下内容:活化剂生产单位、活化剂名称(型号)、活化剂使用的装置名称和原料类型、合成氨生产能力、活化剂使用时间、活化剂使用效果,试用报告中必须明显体现替代ACT-1活化剂,加盖使用单位(部门)公章。
贸易商可以提供制造商业绩也可以提供制造商的其他贸易商业绩。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1-10 15:00:00至2025-01-15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