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广东韶关2025年粉煤灰销售招标公告

2025-01-10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广东韶关2025年粉煤灰销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

2.2 项目规模:按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025年粉煤灰销售(CHDTDZ041/18-XS-00901):2025年粉煤灰销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粉煤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类似产品销售或采购或处置加工的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10 09:002025-01-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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