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聊城高新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装饰装修(EPC)招标公告

2025-01-10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XLCJ

2、工程名称:聊城高新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装饰装修(EPC)

3、建设地点:聊城市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园区内。

4、建设规模:聊城高新区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项目装饰装修(EPC),多层厂房,使用面积约7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对拟定厂房进行装修改造。(最终以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内容为准)。

5、计划总投资:约2432.12万元,其中设计费161.24万元,施工费2270.88万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债券资金

7、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工期均包含各项配套施工,开工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完成,甲方原因、政策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延期,工期可顺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拟定厂房进行装修改造。 发包人指定的其他相关项目工程,及设施设备等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内容)、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发包人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注:招标人有变更施工范围的权力,中标人一旦中标须严格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施工范围及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1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1施工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11日00:00至2025年01月15日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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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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