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2025-01-10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定发改审批〔2023〕39号,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文化馆,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改造、屋面防水、电气改造等。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补助资金及本级预算安排,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张家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剧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

1.2.2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张家界永定区文化馆进行外墙改造、屋面防水、电气改造等。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017946.74元。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1.3 工期要求: 9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关键节点工期:改造加固工程:10天

建筑工程:30天

装饰工程:40天

新建安装工程:5天

室外管网工程:5天

1.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80 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黑名单、未被列入张家界市政府投资性工程“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履约担保意向书模板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9-1)。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张家界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实施操作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24]9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1月10日起至2025年01月17日23:59时止……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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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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