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0
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
项目概况:溶气气浮机采购主要用于对场站的油水混合物进行精确分离处理,解决长期困扰的油水混合物处理难题,实现危废处置费用的降低。溶气气浮机采用新型高效的溶气设备——微气泡发生器,代替传统的引气设备向水中溶气,并在气浮区域内安装若干斜管组,包括箱体、刮渣机、螺旋出料机共同组成一个完整气浮净水装置。气浮区加入斜管的目的是增大气浮面积,大大降低了雷诺系数,使气浮避免在紊流状态下进行,制造良好的层流状态,达到浅层气浮的效果。
项目所在地:山西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HW-GK-5084/01
发标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平流式溶气气浮机主体由溶气泵、气水分离器、絮凝室、气浮接触室、分离室、集渣槽、集水槽等部分组成。1、提供设备成套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指标、组装调试指导、售后服务、产品技术革新; 2、油水混合物处理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义务支持协作及需要的其他服务与支持;3、设备工艺与现场连接工艺部位使用法兰等快速连接方式连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甲方下达任务通知书之日起50日内完成组装调试投入生产使用。
交货数量:预计采购3台,实际数量以订单为准
招标范围:溶气气浮机采购主要用于对场站的油水混合物进行精确分离处理,解决长期困扰的油水混合物处理难题,实现危废处置费用的降低。溶气气浮机采用新型高效的溶气设备——微气泡发生器,代替传统的引气设备向水中溶气,并在气浮区域内安装若干斜管组,包括箱体、刮渣机、螺旋出料机共同组成一个完整气浮净水装置。气浮区加入斜管的目的是增大气浮面积,大大降低了雷诺系数,使气浮避免在紊流状态下进行,制造良好的层流状态,达到浅层气浮的效果。
出资比例:100%
生产能力:中联公司-场站溶气气浮机采购
资格要求:3.1投标主体:(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2质量方面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需按要求逐项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已完成的油气田场站(包括集气站、输气站、输油站、增压站及井场)溶气气浮机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溶气气浮机)、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5资质要求(防爆合格证):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中的溶气气浮机必须取得国家指定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防爆合格证书,且可通过证书颁发机构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1月10日 至 2025年01月15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