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污泥、废气、噪声和成品营养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污泥、废气、噪声和成品营养土检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择6家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水质、污泥、废气、噪声和成品营养土检测项目

2.2项目编号:JLT

    2.3招标内容:选取检测服务公司对招标人指定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水质、污泥、废气、噪声和成品营养土进行专项技术检测,详见“采购人要求及服务需求”。

2.4项目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具体以委托确认单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2.6入围家数:6家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环境检测CMA认证资质(有效期内);具有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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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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