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盘江(普定)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物资(水稳料、五金材料)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0
1.2采购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盘江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官镇境内,专用线拟接轨于国铁沪昆线,接轨车站为黄桶站,车站中心里程为K2127+501。接轨点位于黄桶站的昆明端咽喉安顺电厂铁路专用线进路。线路自既有沪昆铁路黄桶站昆明端站房对侧安顺电厂专用线进路引出,出站后线路向西北前行,下穿黄木丁大道,尔后线路于太平邮政局附近,采用桥梁工程下穿安六城际铁路,途经太平居委会左侧后,线路折向西前进,分别上跨黄织铁路及黄织疏解线,尔后线路折向东北,于兔儿山中部太平农场四队附近设普定电厂站,线路长度为4.710k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水稳料):招标物资物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生产能力要求(五金材料):招标物资物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两年度(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供应商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国铁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响应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若项目业主有相关文件约定水稳料、五金材料品牌及产地;则响应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1日至2025年1月16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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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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