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江门市儿童福利院)医疗康复设备软硬件提升项目(医疗康复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1-10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江门市儿童福利院)医疗康复设备软硬件提升项目(医疗康复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2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62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江门市儿童福利院)医疗康复设备软硬件提升项目(医疗康复设备购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投入使用并且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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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供货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1日至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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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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