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改进本部、分公司办公食堂及库站饮用水质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改进本部、分公司办公食堂及库站饮用水质量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批准,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陕西销售公司改进本部、分公司办公食堂及库站饮用水质量服务项目,为公司本部、分公司、油库及加油站提供净水服务,其中加油站提供的净水设备服务要求设备带有无菌灌装功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本项目预计金额1550万元(含税),不划分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服务设备的安装后,开始履行五年设备租赁服务。

2.4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和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主净水设备水处理量要求:

(1)省公司及分公司所用一体化净水设备,产水量不小于500L/h。

(2)库站及加油站所用一体化净水设备,产水量不小于250L/h。

(3)加油站所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带无菌灌装功能,产水量不小于250L/h。

注:以上三种型号设备须提供产品说明书或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3.6人员要求:被授权人及至少一名项目参与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自制)

(2)投标人需承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的承诺。

(3)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的说明。

(5)投标人建立 QHSE 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的承诺书。

(6)从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

(7)投标人所提供服务中涉及的涉水产品均需提供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销售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1月 10日至2025年01月 15日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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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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