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榆中县套岔岘村数字乡村示范点更换LED电子大屏采购项目(第四次)比选公告
2025-01-131.1 比选项目:2024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榆中县套岔岘村数字乡村示范点更换LED电子大屏采购项目(第四次)。
1.2 采购内容
1.2.1采购范围:2024年中国联通兰州市分公司榆中县套岔岘村数字乡村示范点更换LED电子大屏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预算金额:35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1.2.4质保期限:自全部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5中选人数量:确定1名中选人。
1.2.6比选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合计最高限价为33249.20元人民币,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相关登记注册文件扫描件;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并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3 应答人承诺中选后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应答人必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前同类产品业绩(LED电子大屏)。业绩以合同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含税金额为准。所有业绩必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扫描件,且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相应发票截图;(a、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或框架协议下相关单据时间为准;b、如提供单项合同,必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审定单等证明材料,一个订单或结算单或审定单算一项业绩;c、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以便进行核查,否则视为无效;d、业绩合同签约方必须为应答人。)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6 应答人现处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否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制禁入条件的;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内的;
2.7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代理商应答,必须取得所应答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若应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应答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的应答均将被否决;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18时00分 至2025年0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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