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5-01-13
1、比选条件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检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受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检测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潜在申请人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我院拟对放射工作场所年度辐射设备性能检测、防护检测、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并出具相关报告,项目地点位于云南省宜良县匡远街道办起春路中段。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比选范围: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2.5完成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安排本年度的检测,完成现场检测15个工作日内向院方提交正式报告书。

2.6服务地点: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2.7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要求,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2.8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已落实。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申请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2021年以后成立的,则提供已有报表)。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申请人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3.4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辐射环境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3.5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7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比选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本比选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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