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商户辅助营销及委外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2本项目为2025-2026年商户辅助营销及委外运营服务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商户辅助营销及委外运营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ZB
2.3 龙集采编号:GD
2.4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商户辅助营销及委外运营服务,其中,“商户辅助营销”服务内容主要为辅助营销商户使用招标人各类收单产品、赋能增值服务、入驻招标人各类平台等;“商户委外运营”服务内容主要为商户终端(POS、扫码终端、码牌等)日常维护、商户回访运维、商户资料整理档案及商户辅导支持(日常客户答疑工单处理)等。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供应商需递交《中标意向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
标段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入选数量 |
1 |
商户辅助营销服务 |
3520 |
2个标段分别入选2-6家供应商,备选供应商各1家 |
2 |
商户委外运营服务 |
5928 |
|
合计 |
9448 |
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总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9448万元,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2.7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限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登录中国建设银行行内龙集采系统中供应商信息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3.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b.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c.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0.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投标人已取得有效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
3.12.本项目不接受具备收单业务牌照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3.13.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如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
3.14.投标人必须领购招标文件。
3.15.业绩要求:
(1)标段1商户辅助营销服务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1个与收单机构合作商户辅助营销相关案例(案例请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至少须包括签约双方、签约服务内容、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以及合同期内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2)标段2商户委外运营服务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具备1个与收单机构合作商户委外运营(pos、扫码终端、码牌等商户终端维护)相关案例(案例请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至少须包括签约双方、签约服务内容、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以及合同期内至少一张结算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17:00分期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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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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