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神东煤炭2024年12月采煤机滚筒集中招标公告

2025-01-13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东煤炭2024年12月采煤机滚筒集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0216,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项目单位为:神东设备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参考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使用单位

备注

1

11125632

截割滚筒φ3500×865mm国产

2

设备管理中心

①交货地点:马家塔设备库。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③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付合同金额的90%,待质保期满无质量或履行无争议时付剩余价款。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采煤机或采煤机备件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同一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采煤机滚筒(滚筒直径≥3.5米)的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 (长协类或寄售类协议不受合同签订日期的约束,以业绩要求时间范围内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及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个月前(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11月13日(不含)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采煤机滚筒的合同业绩,合同业绩要求同上。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1-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1-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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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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