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食堂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食堂承包服务,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甬软科技(宁波鄞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位于甬江大道以南、曙光北路以北、城市支路凌波路以西、规划路以东,北侧面朝甬江。本项目食堂(含生活超市)位于T区和B区,食堂面积约2700㎡(含生活超市约100㎡),具体以双方签订《交接确认书》中内容为准,现对本项目食堂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合作模式:招标人提供食堂场地和厨房设备,由中标人组建服务团队运营并承担一切费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承包期限为5年,自双方签订《交接确认书》之日开始计算,由中标人免租金承包运营、自负盈亏,如年度营业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招标人对当年度营业额按中标点数进行提成;如年度营业额小于300万元的,则不提成。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食堂承包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四部分 招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服务就餐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企业、事业及机关单位食堂项目;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9:00至2025年1月20日23:59时(北京时间)止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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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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