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联通舟山分公司六横-虾峙海底光缆建设项目路由海域使用论证服务比选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1-1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年中国联通浙江舟关于六横-虾峙海底光缆建设项目路由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支持服务比选采购,采购预算162000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

2024年舟山分公司六横-虾峙海底光缆建设项目路由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包括依据项目所在区域海洋资源生态、开发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论证用海必要性、选址与规模合理性、对海洋资源和生态的影响范围与程度、规划符合性和利益相关者协调性等,提出生态用海对策,并给出明确的用海论证结论,编制《六横-虾峙(湖泥)海底光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并得到用海批复和不动产权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编制周期和验收标准: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根据路由调查报告,结合各利益单位、相关行政单位同意或支持的书面函,完成《六横-虾峙(湖泥)海底光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并提交给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合同签订后60天内,该海底光缆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通过海洋主管部门的评审工作。

1.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62000元,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方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须具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证书;

(2)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海洋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包含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工程勘察、海洋工程环境调查)证书乙级及以上;

(3)有效期内的省级测绘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核发的海洋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应答人项目团队最低配置为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工程技术专业人员1人、具备海洋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1人、骨干研究人员1人(提供人员清单、职称证书及团队人员2024年7月至应答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5、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案例。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8、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2.10、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11、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13、应答人未在工信部、中国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13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0日16时00分,每日8: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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