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完成资产减值测试项目三次项目公告
2025-01-13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完成资产减值测试项目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年审要求,需要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包括40万吨/年PVC装置、23万吨/年PVC装置和8+12万吨烧碱装置、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相关资产等),完成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项目建设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上市公司年审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评估能力;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包括其他能证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备案函等)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3)供应商应在《 冀中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范围内;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冀中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5)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3.1.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竞争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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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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