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企改革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1-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如有异议或经公司考核不合格的,则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的机构;在海南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按格式提供承诺函)。
6.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成立五年以上,在近五年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中被司法行政机关评定为“合格”;(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应聘律师事务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8.律所专职律师人数不低于30名,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主办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不少于10年经验,其他经办律师不少于5年,已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主办律师和每一名专职律师均需书面承诺本人直接参与提供法律服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律所、主办律师、经办律师近五年没有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且未存在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函)
10.近5年被列入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亚洲法律杂志》(ALB)、The Legal 500、LEGALBAND、《亚洲律师》(The Asian Lawyer)等知名律所排名机构的榜单中中国区综合排名前100;(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应具备较强的金融证券、基金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等专业能力和业务经验,服务团队成员了解政策及行业规则,熟悉私募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具有为政府投资基金、国资产业基金、母基金等服务的丰富经验;(具有2个或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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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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