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机场油库迁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襄阳机场油库迁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1-1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襄阳机场油库迁建工程民航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襄阳机场油库迁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中国航油有限发〔2024〕3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民航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襄阳刘集机场。
2.2建设规模:
(1)机场油库
新征地23285m2,约合34.93亩。新建2座3000m3立式内浮顶锥底油罐、1座30m3地上卧式回收罐、1座10m3地上卧式污油罐;设置2台卸油泵(Q=100m3/h,H=40m),2台发油泵(Q=100m3/h,H=50m);新建1座40m2危废间及油样间、1座600m2消防泵房及变配电间、1座171m2油泵棚、1座66m2卸油泵棚、2座1600m3的消防水罐、1座550m3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以及配套建设工艺、消防、给排水、暖通、供配电、自控通信等相关设施,新建围墙及围界包括但不限于大门、门柱等配套工程,生产值班用房的控制室中通信、电气等配套工程。
(2)航空加油站
将现有机场油库改为航空加油站。改造现有装卸泵棚为灌油棚,设置2套DN100装卸鹤管、1台ESD按钮、2套呆德曼控制器,以及配套建设工艺、通信等相关设施。
(3)库站间管道
新建库站间工艺管道500m,其中定向钻260m,管径DN200,20#无缝钢管,设计压力1.2MPa,同路由敷设2根12芯通信光纤。
2.3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施工图设计:
(1)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工艺、电气等,参加设计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完善;根据工程要求进行设计交底、中间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行业验收,负责答疑、技术变更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根据需要完成规划许可、安评、环保、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职业卫生、地震安
全、压力管道安装检验等当地政府要求的专项审批设计,并参与专项审查,根据审查要求进行修改完善设计,协助招标人进行各专项审查手续办理。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时解决和完成设计、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性工作。
(二)采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完成建设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不限于钢板、钢管、阀门、内浮盘等油库设备材料。
(三)施工:
(1)完成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艺、电气、阴保等所有建设内容。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包移交、包联合体内的协调管理及工程交叉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项目相关的报建、报批、审查、备案工作。
(2)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结算书,配合结决算的审核、审计工作。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施工工期3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须具备GC2级(或GC2级以上)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下列所列资质之一: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3)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资质;
4)民航行业甲级资质;
5)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须具备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建筑师、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油气储运、机电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的除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天然气、化工石油或民航供油工程设计工作经历。(设计单位提供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的除外)。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专业工程师职称。
5)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6)其他主要人员须具备员级(含以上级)资格。
上述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24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下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符合并满足第3.1设计、施工资质对应项的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年~2023年)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含当月)不存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jzsc.mohurd.gov.cn)”已经公布的尚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路径: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查询路径: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投标人近三年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结果为准。查询路径: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危害公共安全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7近3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
3.8近3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
3.9近三年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主公正招标的行为;
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制造行为;
④出现过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⑤拖欠农民工工资;
⑥其他不良记录情形:与因招投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等被项目业主(法人)或项目业主(法人)委托管理单位通报列为不接受的投标单位。
注:(3.7)-(3.9)在投标函中承诺。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联合体内各方不受此限制),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1月11日09:00至2025年1月17日17:00,……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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