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项目办公区亮化材料、桥体景观材料、照明及附属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1-13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
工程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亮化及照明工程(第一标段),其中亮化工程:主要包括区内主要干道、区内高速口、区内重点路口等区域亮化提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产值: 54659152.86 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计 3 个包件,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和计划交货期等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5 2025年 年 11月 月 21 21日日12:00 12: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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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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