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特需病房等家具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1-13项目编号:ZKB
项目名称: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特需病房等家具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特需病房等家具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用具 |
采购办公桌椅、沙发、柜子、吧台、病床等家具设施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0,000.00 |
8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特需病房等家具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特需病房等家具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承诺书(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承诺书;
(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7)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人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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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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