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荣信化工)硝酸还原催化剂采购(含卸装服务)招标公告

2025-01-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荣信化工)硝酸还原催化剂采购(含卸装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晌梁工业园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二)招标涉及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荣信化工)硝酸还原催化剂采购(含卸装服务)公开招标,主要为荣信化工乙二醇车间使用,数量为80m³,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供货、原材辅料、运输、装卸、验收、税费(13%增值税)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标段

标的名称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使用单位

交货期

备注

1

硝酸还原催化剂

详见技术规格书

80

荣信化工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备全部发货条件

包含硝酸还原催化剂卸装施工,及卸装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原材辅料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备全部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使用单位通知为准。

(四)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晌梁工业园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五)交货方式:出卖人送达至买受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六)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或签字认可等有效的产品使用情况证明原件扫描件,不少于三份。不低于两家在20万吨煤制乙二醇及以上规模装置使用业绩,且使用在硝酸还原逆流反应装置上寿命大于2年。支持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发票原件的扫描件、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方核实,招标人保留查验使用情况证明原件的权利。

业绩证明、性能考核文件、运行报告、使用证明材料均为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提供同规格型号催化剂,提供投标人其他规格型号催化剂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七)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出卖人按如下条件及比例分批次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买受人财务挂账付款,时间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

(1)硝酸还原催化剂及所有辅助原材料货到对数量等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以DMO合成系统投氧时间为有效运行时间累计计算,硝酸还原催化剂使用满3个月,同时在2个月内通过72小时性能考核,并达到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出具阶段性运行报告,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以DMO合成系统投氧时间为有效运行时间累计计算,硝酸还原催化剂使用满12个月,并达到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出具阶段性运行报告,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以DMO合成系统投氧时间为有效运行时间累计计算,硝酸还原催化剂使用满24个月,并达到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技术指标要求,出具阶段性运行报告,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支付剩余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生产商(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中间商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10、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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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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