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103-2项目精测区海上施工招标公告

2025-01-1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中国某海域。

2.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陆地缆沟建设;人井建设;陆缆布放安装约1428m;近岸浅水段后保护;海光缆布放安装约1021.4km;布放安装水下设备约127套及相关配套设备;ROV监测、检测等。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20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其中,第一阶段完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第二阶段完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

1103-2项目精测区海上施工(二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装船运输;

(2)扫海清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人井建设;

(4)陆地缆沟建设;

(5)陆缆保护管布放安装(非开挖);

(6)陆缆布放安装;

(7)主干海光缆登陆;

(8)沙滩及近岸浅水段海缆保护;

(9)海缆布放安装;

(10)分支器布放安装;

(11)直通盒布放安装;

(12)传感器布放安装;

(13)交越段保护;

(14)传感器位置检查;

(15)备用海缆及备品备件卸船。

2.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18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或港澳台)独资、控股或参股(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等。(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年度会计决算批复或内部会计报表)(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海底光电缆工程或通信管线类施工业绩,累计完成合同金额15295万或以上。附合同及竣工或交工或完工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日期以相关证明文件载明的竣工或交工或完工日期为准(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聘用企业须为投标人单位,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和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或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专业类别:建筑类、机电、船舶、通信、港口与航道等);

(2)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岗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自2019年1月1日起担任项目经理的海底光电缆工程或通信管线类施工项目业绩至少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可以体现其任职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合同协议书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还应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公章或其他专用章的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保密要求

投标人及拟分包人均需满足下列保密条件:

(1)经营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满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2)组织机构条件: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共组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机构及其他成员保密管理职责;

(3)制度条件:制定了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内容与所承担涉密业务相匹配,即视为具备制度条件;具体内容可包含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涉密项目、涉密会议、宣传报道、涉密信息系统及信息设备管理等;

(4)人员条件:明确参与军工涉密业务的具体从业人员,且相关人员具备涉密人员基本条件;

(5)场所条件:具有专门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即视为具备场所条件。
注:以上要求需提供“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承诺书”。如未具备上述条件应在中标后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具备上述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在合同签订前未具备上述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视为未提供。企业名称变更的或事业法人单位与企业单位为一个单位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3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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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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