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联通石河子市分公司新华书店数字沙盘货物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1-14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新华书店数字沙盘软件及硬件一套,包含单不限于55寸电子沙盘一体机、VR眼镜(含软件资源包)、VR眼镜集控系统、电子沙盘软件、电子沙盘自定义展厅、VR眼镜观景台软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1采购预算:160000.00元(不含税);
1.1.2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
1.1.3交付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测试及上线稳定运行;
1.1.4交货地点:石河子市;
1.1.5项目类型:货物;
1.1.6项目属性:单项比选项目;
1.1.7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1.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共1个份额,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5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应答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如下:
(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其中电子沙盘软件必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4)信誉要求:
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6)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7)应答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石河子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0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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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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