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中山眼科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5年度销售产品供应商补充建库项目(角膜接触镜及相关产品类)邀请比选公告

2025-01-14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山眼科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5年度销售产品供应商补充建库项目(角膜接触镜及相关产品类)

二、建库单位:广州中山眼科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三、建库有效期限:一年(2025年01月-2025年12月)或至广州中山眼科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一次销售产品集中建库完成之日止

四、本次建库项目的产品是采购及结算方式为实时订购的产品。具体入库的类别如下: 

包组号

类别

产品采购及结算方式

包组一

报关品牌角膜塑形镜(OK镜)

实时订购

包组二

非报关品牌角膜塑形镜(OK镜)

包组四

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RGP镜)

包组十

软性、硬性接触镜护理液系列-双氧水护理液

代销

备注:

1.实时订购产品是指采购方根据顾客的实时购买订单,向供应商采购顾客选定的产品。供应商根据采购方发出的实时订购单向采购方发货,采购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入库后,产品的所有权归采购方,购销双方进行货款结算。

(1)采购方式:采购方根据顾客的实时购买订单,通过采购方系统向供应商发出实时订购单,供应商在采购方系统确认实时订购单,并依此订购单向采购方交货,采购方验收无误后出具签收单并入库。

(2)结算方式:采购方在产品入库后,每月提供产品入库、退货明细等对账资料给供应商,供应商核对一致后向采购方提供对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采购方收到发票并检查金额无误后的60个自然日内,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代销产品是指根据购销双方确定的代销订单,供应商将产品委托给采购方代为销售,购销双方根据产品实际销售情况进行结算。在产品入库后,产品的所有权保留在供应商,购销双方不以入库产品作为货款结算标准;采购方亦有权根据销售情况要求供应商将入库的产品进行调配或退回。购销双方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

(1)采购方式:采购方发出拟入库的代销订单,供应商确认无误后向采购方按代销单发货,采购方将代销产品验收入库,若验收不合格则退回供应商。

(2)结算方式:采购方在产品售出后,每月提供产品入库、退货、销售明细等对账资料给供应商,供应商核对一致后向采购方提供对账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采购方收到发票并检查金额无误后的60个自然日内,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建库内容:采购方将在最终入库的供应商中选择供货单位,产品订购权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中山眼科验光配镜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有。

七、投标人资格:(以下附件投标时提供)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5.成功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

7.承诺遵守采购人的廉洁规定,不向采购人及采购人的关联公司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开单提成、回扣、有偿服务、商业目的的统方等非法或违纪行为(格式详见附件1)。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格式详见附件2)。

9.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需提供收到投标邀请书的邮件截图证明材料。

八、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1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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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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